海口晚报网6月27日讯
“甘肃嘉峪关断肢少女被拒载事件”昨天有了一审结果,海南航空公司以女孩皮娜娜不符合登机条件而拒载,法院认定符合有关航空运输规则,且与女孩的最终截肢无因果关系,因此驳回皮娜娜的起诉。
嘉峪关法院采纳了海航的意见,指出按《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娜娜是否符合登机条件应以行业规范作为依据来判断。
另根据《海航地面服务手册》,因患重病或者受重伤的原因,在旅行中不能使用飞机上的座椅而只能躺卧在担架上,或者在飞机座椅上必须躺着乘机的病残旅客是担架旅客。娜娜所将乘坐的多尼尔小型飞机,不承运无自理能力轮椅旅客、担架旅客。法院认为,娜娜属于《地面服务手册》的担架旅客,不符合乘机条件。
法院认为,虽然海航的工作人员在售票时没有要求购票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不妥,但即使娜娜持有可以乘机的诊断证明,而在登机时海航认为她的健康状况不符合乘机条件,仍然可以依照规定拒载。娜娜断肢没能再植的原因是伤情本身严重及断足冰冻事件过长导致,与海航拒载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事件回放
去年1月15日,14岁的皮娜娜在甘肃酒泉遭遇车祸右脚离断。经酒泉市人民医院诊断保肢有难度,娜娜的父母要求转到兰州军区总医院进行再植手术。当娜娜在酒泉医院主治医生的陪同下登机时遭到海航的拒绝。
娜娜只好乘车赶往兰州,到达目的地时距离车祸发生已经18个小时。她的父亲认为,海航的拒载导致孩子丧失治疗有效时机,娜娜的右膝15厘米以下部分被截肢。随后,娜娜将海航告上法庭,索赔95万余元。(王晓清)
(来源: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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