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价占了房价三成
国土部门:如果房价涨得太快,可能多供地
“光地价就占了房价三成!”昨日,省国土厅通报“南京地价占房价比例为30.18%”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南京市民担心日益高涨的地价再次抬升房价。
地价占房价比例,南京全省最高
“2006年全省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20%-30%,与国内重点城市基本相当,其中南京市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0.18%,为全省最高。”在省国土厅举办的“6·25土地日高层论坛”上,省国土厅厅长陶培荣说道。
据了解,在国土厅每年所做的地价监测报告中,南京的地价大多排在前列。2005年南京综合平均地价1920.1元/m2,地价占房价31.20%,全省最高。2006年,南京地价继续上涨,不仅住宅地价达到了2794元/m2,并且在房价中比例蝉联第一,高达30.18%。
参与制作这份监测报告的国土厅官员认为:南京地价高企主要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有关。监测报告显示:去年南京市市区商业地价3876元/m2、住宅地价2794元/m2、工业地价470元/m2;三者均为全省最高。
地价、房价相互抬升
一边是仍在上涨的地价,一边是高比例的地价构成,对此不少市民担心房价还会继续涨。
以南京为例,今年1月18日河西所街地块以10.1亿元出手后,周边一家新开楼盘随即把销售价格调高1000元/平方米。开发商的理由很简单,“新出让的地块楼面地价都达到4169元/平方米,我们卖个7000多还不正常”。同样,在高房价的影响下,河西近两年出让的地块价格也日渐升高,河西会展中心南侧底价13.7亿元,经过拍卖,最终成交价达到24.05亿。一位河西开发商称,与2002年相比,短短5年间河西地价涨了将近4000元/m2。
房价、地价相互抬升,但对于这个问题,开发商总是喜欢将房价上涨的原因归于地价,而地方政府部门则想方设法证明地价并没有抬高房价。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在日前的论坛上毫不客气地批评,房价与地价这个“蛋生鸡还是鸡生蛋”的问题,谁都有责任。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价上涨虽然更多的是供求关系影响,但日益上涨的地价显然对房价有负面效应。对此,南京农业大学不动产研究所一位专家表示,单纯讨论地价、房价的关系已意义不大,也没有结果,但从近几年的情况可以看出,两者肯定是相互影响的,有了高房价,开发商才敢高价拿地;而反过来,在高地价的影响下,开发商肯定不会低价卖房。
考虑增加土地供应调控房价
那么在高房价、高地价相互影响下,房价、地价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刹车?省国土厅土地利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价上涨本身有其客观原因,包括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市场需求增大等;但地价也有其制约因素,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正在开展的闲置土地清理将阻止地价快速上涨。
省国土厅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房价涨幅过大,他们也会考虑通过加大土地供应量来调控地价。据介绍,目前江苏各地都加大了土地储备,以做好增加供地以调控房价的准备。省国土部门的有关人士进一步表示,如果加大土地的供应量,对于开发商、购房者的预期将会有所影响,开发商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局面将得到一定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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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多套房迟迟不上“户”,再拖欠契税可能面临重罚
由于给房子上了“户”,就要缴纳动辄几万的维修基金和契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买了房却不去办证。南京市房管部门昨日表示,尽管去年9月他们开始清查无证房,但截至目前仍有1万多套无证房迟迟未来办证。为此,南京将拉开新一轮无证房清查,对于催办后15天仍不到房管部门登记办证的将按照原登记费的3倍收取费用。
在去年9月房管部门开始的无证房清查中,南京共有39609套房子未到房管部门登记办证;经过“催办”,半年多时间内已有28188套房子已申请登记,但目前仍有11421套房子未登记办证。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清查并催办。”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按规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经鉴证、且房屋已交付后,90天内房屋产权人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如果未按期进行房屋权属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按原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按道理,现在很多房子已经超过90天了。”相关人士表示,在此次清查中,他们将先“催办”这些无证房产,如果催办后15天还不来办理的,将严格按照3倍登记费收取费用。据悉,目前南京对住宅的产权登记费用是按件收取,每件80元;非住宅按照面积大小收200~10000元不等。
“可能很多人觉得即便三倍收取,登记费也高不到哪里去。”房管部门人士称:市民要是这样想,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我们目前在南京数字电视《缤纷服务》频道、365地产家居网(www.house365.com)、南京网上房地产(www.njhouse.com.cn)三处发布催办通知;但这些催办通知同时也告诉契税、物管部门。”该人士表示,目前契税和物管部门也在积极研究对策,以便尽快将“欠收”的契税和维修基金追回来。而相比房管部门3倍登记费的处罚,契税和物管部门对于欠缴税费的处罚可能要重得多。(作者 徐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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