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日,消费者吴先生打本报电话称,他买来一部手机使用一周出现问题,他在包退机时间内找到贵阳永祥科技有限公司,对方称是人为损坏不退不换。
吴先生说,这部摩托罗拉K1的手机使用几天便出现开机显示测试状态无法使用,他找到该手机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称是人为损坏拒不负责,他自垫200元将手机送到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作鉴定。6月23日他拿着“手机无法使用,无人为损坏”的鉴定报告找到经销商,对方仍坚持不退不换。
该公司两名主管告诉记者,该消费者曾多次找过他们并有过激行为,未按他们提出的要求办,却自行将手机拿到别处作鉴定,他们不质疑该鉴定结果,但他们怀疑该手机是人为因素造成,因此公司坚决不退不换,也不承担吴先生自行垫付的鉴定费和交通费。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法律专家,贵州跃华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认为,经销商从进货开始就必须严把质量关,销售过程中不能违反质量三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应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手机经权威部门鉴定后应及时将问题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