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药品因浮夸首次被停售
药企发布违法广告须在原发布媒体刊登更正致歉声明
本报讯 (记者 刘欢)市药监局昨天发布通告,责令10种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常见慢性病药品在本市全面下架(详见右表),而撤销该强制处罚的惟一途径则是相关药企在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承认其违法行为并向公众致歉。
自今年5月份以来的广告监测显示:部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皮肤病等常见慢性病的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任意扩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擅自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等违法行为。市药监局对涉及的9个生产企业的10种药品做出了停止在本市销售的决定。
“这些药品若想恢复销售,相关企业必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媒体发布更正也有要求,企业在承认违法事实、向公众道歉的同时,还要将原来的违法广告以及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合法广告重新刊登或播出一遍,最后由市药监局依法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据了解,具体的更正启事标准正在制定中。
“目前很多企业对发布违法广告所受处罚很不以为然,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相对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利润来说,根本是九牛一毛,因此很多企业仍然无视国家法律,频繁发布违法广告。”市药监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在长期监督执法中发现,这些商家对企业的信誉问题尤为关注,一旦停止药品销售并在媒体上公开致歉,对他们来说是不小的打击。
据介绍,即日起,各药品经营单位会立即停止公告中所列药品的销售活动。同时,市药监局执法人员还将进行市场巡查,对仍然销售通告中所列药品的单位,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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