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市属各基层单位:
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助学帮困捐资活动的认识。开展此项活动,支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奉献一份爱心。
二、落实组织协调机构。市级已成立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负责助学帮困有关工作的协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监察、宣传、教育、财政、审计、共青团、妇联、工会、民政、扶贫、统战部、慈善事业会、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市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各城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协调做好辖区助学帮困有关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设立助学帮困基金。市级在市财政局已设立助学帮困基金专户,户名:桂林市财政局助学帮困基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账号:453801000018011016545。各城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收集和捐赠的助学帮困资金统一交市助学帮困基金专户(上级另有规定除外),确保专款专用。
四、掌握捐资活动原则。此项活动的开展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和个人的捐款以自愿为原则,多少不限。各城区、市直各单位(包括指导下属单位)当前开展助学帮困捐资活动情况,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7月5日前,报市政府办。
五、宣传造势,扩大影响。《桂林日报》、桂林电视台、桂林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的资助贫困生上大学政策,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我市的资助措施,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助贫困学生上大学活动。要加大对本次捐资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2007年6月30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桂林日报社等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关爱贫困生”大型捐资活动,请有意奉献爱心的单位或个人届时参与,并与市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各城区、市属各单位(包括下属单位)本次开展捐资活动所得募捐数额必须于7月5日上午下班前报市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人:刘林;电话:2825070、13978360190。
七、各县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开展活动;活动情况和帮助贫困生情况,亦请于7月5日报市资助贫困生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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