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单位无合同须付双倍月工资”、“满一年未订合同视已订立合同”等的规定,最大程度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最近发生的山西“黑砖窑”强制劳动的事件,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依法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赔偿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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