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伟民)今年以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途径,尝试实行分类办理、流程提速等工作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仅一季度,就有50%以上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在审查起诉环节,该院共对3件4人成功进行了诉前和解,并对其中情节轻微的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提起公诉后,该院又对120名被告人向法院提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使115人得到从宽处理,其中95人被判处缓刑。
根据案件的繁简情况实现分工办理,由主诉检察官牵头,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法,划分为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四个办案小组。
由纪检部门或督察机构负责对和解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如果当事人发现办案过程中有不公平、不公正之处,可以直接反映;加强汇报制度和备案制度,建立专门备案表格,每月定期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构筑外部监督体系,侦查机关对和解后不诉或撤案的,可以要求复议复核。相关组织可以对检察官的执法行为进行评议,举报其不法行为。对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每月进行上墙公布,每季度进行检查讲评,每半年进行评估,奖优罚劣,并注意做好跟踪回访,达到改进工作的目的。在办案中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回避等制度,在案件受理后24小时内,犯罪嫌疑人告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相关权利告知书均要送达到位。同时,依法公开办案程序和规则,认真听取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落实宽严相济,做到“三宽”,即对未成年在校学生、老年人宽,对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宽,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和过失性犯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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