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瑜实习生代庆)昨日市卫生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7月1日起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实施“补助+保险”的双重优惠。保险部分所需的1100万元投保资金全部由市政府买单。
孕产妇每人补助500元
凡户口在我市内,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完成了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并在具有资质的产科执业机构住院分娩且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包括怀孕28周以上且非人为原因中止妊娠的),均可享受“补助+保险”的优惠。
据了解,每位孕产妇的补助标准为500元,其中产前检查100元,整个孕期不得少于5次。住院分娩400元。分娩费用超出400元的部分由孕产妇自己解决,不足的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全额报销。
新生儿缺陷最高赔1万元
经过公开招标,我市两家保险公司将为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险。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市财政此次集中为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投保每人50元,共需资金1100万元。
新生儿若患有唇裂、腭裂、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马蹄内翻足、并多指(趾)、肢体短缩、直肠肛门闭锁狭窄、食道闭锁或狭窄和尿道下裂等10种出生缺陷,则可获得最高10000元,最低1000元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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