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另六家责任方偿付损害赔偿款、事故抢险费等费用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2005年7月21日,海珠区江南西路的海珠广场施工工地发生基坑坍塌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及大量财产损失。
7家单位对事故负责
被南谊地产告上法庭的6家单位分别是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宏泰散体物料运输有限公司、广州市承总设计院、广州市设计院、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他们分别负责海珠广场项目的基坑施工、土石方挖运、工程设计、基坑监测、工程监理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2005年7月21日,江南西塌楼事件后,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后,认定包括南谊地产在内的7家单位均须对事故承担责任。
南谊追索4100万
昨日,南谊地产方面称,事故发生后,除南谊地产之外,其他6家责任单位均对事故善后赔偿,抢险费用分摊的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从而使事故善后理赔出现困局。
在这种情况下,南谊地产称,自己先行垫付了全部的赔偿款和事故抢险等费用。
南谊地产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南谊地产向法院要求6单位返还自己已经垫付的款项共计4100万元。南谊地产的董事长梁汉德则向记者表示,最终的结果如何,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昨日上午,当事双方一直在进行证据交换。法官表示,此案将在完成证据交换、双方书面质证之后,再行开庭审理。
(敏华/编制)
try showAd(3,0,1); catch(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