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30日讯:
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近期取消和降低了部分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介绍,此次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取消收费。此次取消了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类是收费标准降低类项目,降低一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收费标准,国家公务员录用报名考试费从150元/人降为70元/人。
第三类是明令禁止收费项目。此次,明令禁止收取两项收费项目。治安联防费是我省1998年就禁止再收费的项目,但海口市等市县至今还在收取。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强调,治安联防费是我省早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还有,办理合同制工人的备案服务费,我省也于2004年取消,今后将不许再收。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关市县、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再继续收取。违者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上述有关收费项目被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