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雁)昨天,市发改委下发《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其中指出,7月1日起,本市非财产民事案件诉讼受理费标准将提高,其中离婚案件由现在每件最低50元提高到15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据了解,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今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将离婚案件不需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大幅度提高。其中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本市制定的新标准,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费确定在150元。
按本市新标准,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诉讼费由以往的每件50至100元提高到30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也由以往的每件最高交纳50元提高到70元。J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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