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审议通过进一步做好高等院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调研报告
部分学生诚信意识不强,不愿或忘记及时还贷
经办银行对学生个人贷款跟踪管理难
6月28日,省政协九届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做好高等院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调研报告。
个别学校早期贷款违约率达40%
调研报告显示,高校承担了较大的贷款风险。目前大部分学校的违约率在10%以下,有个别学校早期贷款违约率竟然达到了40%。部分学生诚信意识不强,助学贷款违约率偏高。如某高校,2006年6月结算时,学生违约率高达30%多,后来该校用了半年时间进行艰苦的催款工作,才将违约率降至10%。
原因虽然现在已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银行呆坏账核销办法,但因目前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经办银行对学生个人贷款的跟踪管理缺乏必要的手段,导致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机制还无法控制违约率。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担保的信用贷款,还款情况完全取决于学生的诚信水平,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学生的诚信意识不强,不愿意或者忘记及时还贷。加上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有些学生还款能力不足,导致违约率较高。
建议提高风险补偿金比例。推行助学贷款代偿制。对此,调研组认为,“长沙市已开我省先河,全省应予以推广。”调研组还呼吁,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可在高校学籍学历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库,利用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的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并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以及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全省每年缺口约2亿
“很多高校找不到合作银行。”调研中,调研组也发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到今年4月份止,全省82所高校(不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仍有63所高校未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此外,一些银行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过程中,还存在惜贷现象。据悉,全省每年共需国家助学贷款3亿元,而每年实际发放额度仅为1亿元左右。
原因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因此,在本质上属于一种政策性的公益性的金融业务,本不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而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企业,由其来承担政策性贷款必然会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有的商业银行之所以参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并不是看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本身的收益,而是想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得到包括基本户、工资代发、学费代收、学校一卡通等在内的学校其他金融业务。
建议尽快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法规。目前,已经制定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措施,还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争取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审议《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条例》,对助学贷款的原则、主体、资金来源、偿还方式和期限、操作办法、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法规形式规范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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