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广军通讯员曾妍)行政审判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有效、最直接的法律手段之一。前日,省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全省行政审判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将出台相关措施,明确规范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为,大力倡导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都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件,凡是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只要经过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受件,就应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而不应设定其他限制条件。会议还要求,全省行政件平均审理周期原则不得超过40天,结率要达到95%以上。
据了解,2000年至200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件3.01万件,受理行政诉讼件的种类达到50多种;审结国家赔件2017件,决定赔偿1800余万元。省领导李江、周时昌、郭开朗、江必新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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