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劣质燃气瓶漏气 爆炸烧伤孕妇获赔2万
通讯员 曾庆光 张弥 记者 林雪萍
本报讯 汤先生租用一套燃气器具,换用燃气瓶后发生爆炸,将其怀有身孕的家人炸伤,在工商12315调解下,消费者从出售燃气的店主处获得2万元赔款。
汤先生前日向12315投诉称,他去年夏天向思明区洪文一五金店租用一套燃气灶,今年5月又向该店更换一瓶煤气,5月28日中午11时左右,家人正在做午饭,突然燃气爆炸,致其怀孕家人罗某被烧伤。后经市燃气公司鉴定是燃气瓶底部漏气造成爆炸。他与五金店协商赔偿事宜,该店却一直没给个说法。
莲前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家五金店既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相关职业资格认定证书。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证明,伤者罗某全身多处被煤气烧伤,烧伤面积达28%,属Ⅱ度烧伤,又值宫内早期妊娠也受到一定影响;住院期间花费1.2万元,出院后还要抗疤治疗至少半年,每周门诊随访。
工商人员认为,罗某烧伤主要是该五金店提供的产品不合格,五金店应为此负主要责任。经工商人员数次调解,五金店一次性赔偿汤先生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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