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而政府机关目前的招录比例太低,让人不解——
残疾人想当公务员为啥那么难
小卢下肢残疾,经多年刻苦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去年在沿海某市公务员招考中名列第一。尽管不影响日常工作,但他仍被所考政府机关拒之门外——这是近日在上海召开的“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上,浙江省残工委副秘书长连金法讲述的真人真事。
机关录取比例太低
调查显示,上海现有残疾人9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29%。按市政府颁布的《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可2004年、2005年、2006年,上海政府机关招录的残疾人数量分别为:3个、0个、4个,且实际录用单位仅限于市、区残联。上海每年招录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000多人,以2006年最多录用4位残疾人计,残疾人录用比例仅为0.2%,较1.6%的要求相去甚远。
宁愿发钱“养”起来
上海市残联理事长徐凤建说,近年来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有一定进展,但“实际就业”时仍有许多困难。不少单位宁愿发最低工资把残疾人“养”起来,也不愿他们来上班。实际存在的就业歧视,使许多盲人大学生毕业后只能当按摩师,浪费了国家为培养他们花费的大量财力。
记者了解到,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方面,一些外资、台资企业相对做得较好。
因为偏见所以傲慢
连金法说,残疾人当公务员难,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把“残疾”等同于“残废”的错误思维曲解了法律,有人甚至认为残疾人有碍政府“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条款并没有歧视、排斥残疾人,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错误地以“不具有履行正常职责的身体条件”把残疾人拒之门外。
其次,目前就业形势严峻,公务员岗位成为越来越多大学毕业生竞逐的目标。在选择余地足够大、处罚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少单位顾不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他山之石借来攻玉
在英国,残疾人可以当内政大臣;在哥伦比亚,有残疾人当市长;在我国香港,残疾人就业率达到57%……说起这些,不少内地残疾大学生都很激动,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胜任政府公务员。近年来上海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大大提高,还出现了盲人硕士、聋人博士,他们往往比健全人更珍惜工作。
专家指出,给残疾人岗位让他们发挥才干,不仅能减少政府救济,同时也能体现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最近,《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始实施。相信更多政府部门会意识到这一问题,率先垂范,改变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
本报记者 邵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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