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通报政府采购违规专家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记者昨日获悉,广州首次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了两宗政府采购招标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案件,涉案的3名违规专家评委被处以通报批评和终身除名的处罚。财政部门表示,日前已出台6项措施规范专家评委的行为。
根据通报,2月1日,市某学院附属医院中央空调设备(含安装)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
购预算金额370万元,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院方代表林某和陈某作为用户评委参加评标。
林某、陈某两人在评审中对某投标商在商务和技术评分上均给予满分100分,为评委会中的最高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分别为91.9分和89.7分);对其他2家投标人商务评分平均为58.5分和66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87.8和91.8分);对其他2家投标人技术评分平均为31.75分和44.5分(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80.9分和81分)。最终被打满分的投标商“××制冷”中标。政府采购中心认为两名评委的评分与其他评委评分存在较大偏差,而且有不公正现象,因此上报政府采购处。
据悉,中标的“××制冷”本来就是该医院大楼的空调系统服务提供商,已经跟医院合作了一年多。而早在去年12月,就已经就上述中央空调设备项目进行过一次招标,当时只有“××制冷”一家投标,因此采购失败。
另外,在今年4月的一次评标中,专家评委陈某因在评标过程中途离开评标现场近3个小时,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造成废标。对于上述3位违规评委,市政府采购处作出了在专家库中终身除名和通报批评的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委专家如果有擅离职守等行为的,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若有收受贿赂、泄密等行为的,可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广州市财政局从2007年开始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政府采购常年法律顾问。
六项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机制
市财政局出台了六项针对性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机制:
(一)缩短专家抽取至评审的时间,从制度上降低专家泄密风险。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单位的人员不能互为非用户评委,专家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回避。
(三)采购人只选派1名用户评委,且不得担当评委会主任;其他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评委会成员要求采购人或供应商陈述或澄清问题,需经评委会主任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随意交谈,评审过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各代理机构在评标室安装监控设备,以便监管部门抽查和办案核实。
(六)实行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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