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缺乏了解 子女关系处理不好 法院调研涉及老人权益民事案件——
再婚老年人 离婚率高
此外 二中院调查分析其五年来受理案件中 赡养纠纷案件增长近一倍
本报讯 记者今天从二中院获悉,五年来,二中院的赡养纠纷案件增长了近一倍。
二中院的法官通过调查分析,当前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呈现出“一少二多”的发展趋势。分家析产类纠纷案件相对减少,而赡养案件、涉及老年人权益离婚案件相对增加。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赡养纠纷增长的因素主要在于老年人人口增加。此外,不少老人在物质生活有了较大提高后,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成为主要方面,许多老人希望子女平时多回来看望自己,给予精神的慰藉,导致老人与子女的纠纷增加。
此外,涉及老年人权益离婚案件相对增多,其中再婚老人离婚率高。从近些年二中院审理的离婚案件看,由于属于半路夫妻,加上子女的因素,涉及老年人权益离婚现象比较突出。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提出离婚或再婚两年内提出离婚的现象尤为突出。
法官解释说,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再婚老人离婚案件主要有3种类型:
一是婚前缺乏了解型。有些老人想找“保姆”式的老伴来照料自己的生活,婚前不太顾及对方的性格、品行;有些老人想通过再婚“脱贫”,以择偶来摆脱经济拮据;有些老人更以再婚为“跳板”,通过离婚堂而皇之地分割对方的财产。
二是未能处理好与双方子女的关系型。
三是不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型。涉及老年人权益再婚重组家庭,往往带来经济利益和财产分配的问题,有些老人婚前未能通过法律程序有效处分财产,婚后为此易引发离婚诉讼。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胡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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