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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赦”楼盘都是以住宅立项的写字楼工商不再要求其必须变更住宅性质涉及楼盘至少上百
韦伯时代C座、财满街、嘉业大厦二期等以公寓或综合体立项的房地产,近期已获准“特赦”允许在楼盘内登记注册企业。
昨天(5日),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全体业主同意”、“整栋楼内的住户都是商住”、“按照商业住宅设计、建造、管理”,允许这类楼盘集体办理备案手续,可以在楼内开办公司,不再要求住宅性质必须变更为“商业”。
这是市工商局宣布“住宅禁商”政策一年后,《物权法》颁布以来首次出现在该政策上的松动。
记者调查:民宅禁商令出台后一批“商用公寓”急于找“出路”
以“商业”立项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是“住宅”的两倍,因此在2006年之前,一批房地产开发商出于少交土地出让金、延长房产使用年限等方面考虑,以“住宅”、“公寓”立项,实际上却按商业或写字楼设计、建造的房地产项目,再销售给商住的业主。
2006年6月19日,一纸“住宅禁商”令,让“商住公寓”楼盘的开发商和已购房的业主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急于寻找办法,继续开办公司,避免楼盘贬值。按照工商局的规定,房屋的使用性质不是“商用”,就不能成为企业登记注册的地点。即便登记注册的企业,工商局也不再允许变更其他项目。
在此之前如此立项的楼盘至少有上百个,一时难以估计准确的数量。
海淀朝阳丰台数个项目被网开一面 记者从丰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科了解到,嘉业大厦二期与另外一个以“公寓”立项的楼盘已被解禁。海淀区的华贸中心商务楼与住邦2000、辉煌国际、韦伯时代C座等一批“商住公寓”或者综合用地立项的房地产项目也被特赦解禁。朝阳区的财满街、万达大厦等包括住宅、公寓等综合用地立项地产也被网开一面,允许开设公司。
昨天,韦伯时代C座一位苗姓业主告诉记者:“几个月前,通过全体业主联名签字等形式向建委、规委、工商局提出要求变更为商业的申请,现在已经批下来了,我的房子随时可以用来注册公司。”他还透露,如此一来房子的价格已经由原来1万元/平方米上涨到1.2万元/平方米。不少买房投资的业主也不再张罗卖房,听说可以继续办公司,租金价格比住宅要高得多,也准备继续出租。
权威意见:楼盘解禁有三大必要条件 《物权法》颁布后为“解禁”留出松动空间,按照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的解释,法律不禁止,法规不禁止,业主管理规约同意,有利害关系的所有业主同意。满足4个条件后,必须到房屋建筑主管部门变更房屋用途,才可能实现住宅“商用”的目的。
昨天,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贺庆财表示,现在将住宅性质变更为“商业”。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可,一是必须经过楼盘内全体业主的书面授权同意;二是整栋楼内的住户都是商住;三是整个楼盘在设计之初就按商业项目设计、目前按照商业项目管理,达到商住的硬件使用条件。另外,还要求在楼盘及周边可能有利害关系的小区内张贴公告,征求意见后,没有异议才允许。
专家说法:开发商钻空子应补缴税费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局去年出台“民宅禁商”令的初衷是出于杜绝扰民、确保消防安全、避免税费流失等方面考虑的,此次对部分楼盘解禁的政策表现也比较务实,切实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但是政府有关部分不能“一松了之”,应该出台“补足土地出让金”、“补缴税费”等相关具体措施,让政策更具一致性,更加公平。
另外,对于消防安全、电梯等建筑配套设施等制定具体的技术安全参数,确保楼盘可安全使用等可造作的具体条款。(作者:蔺丽爽)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