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7月8日专电(记者梁冬)在客人就餐时,不事先告知便按人头收取2元至5元不等的餐位费。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叫停了这种时下在餐饮业盛行的“霸王”行为。并在近期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清理整治餐饮行业的检查中,对多家违规收取餐位费的餐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日前,哈尔滨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对餐饮单位的检查中发现,一些饭店一直未告知消费者便收取每位2元至5元的餐位费、茶位费、服务费,部分饭店所谓的告知只是在桌牌底部用小字写出餐位费的收取价格,就餐者很难发现。许多消费者只是在结账时才知道,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市工商局市场处工作人员认为,饭店经营者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饭店收取餐位费等费用时,除要向消费者进行提前告知外,还要征得消费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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