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28大类食品将全部被纳入无证查处范围
在今天上午国新办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负责人就“十一五”期间质检部门的监管工作作了介绍。
2007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次在食品领域编制国家级专项规划。
“十一五”期间,质检部门将全面加强以下几方面监管工作。
(一)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实现了对国家标准规定的28大类525种加工食品全面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全面启动了食品包装、容器等7类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共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104716万张,发放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2386张,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食品企业总体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90%以上。我们将在《“十一五”规划》的统一要求下,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市场准入工作。一是加快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力争到今年年底,把28大类食品全部纳入无证查处范围;在“十一五”期间,把7类食品相关产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制度,实现28大类食品和7类食品相关产品的无证查处工作。二是严格审批,确保发证质量。我们将严格准入条件、统一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确保准入时限。三是加强对已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研究制定获证企业有效监管措施,对监管中发现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故意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严重的企业,坚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四是着力解决突出的行业性问题。我们将密切关注、深入研究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明确要求。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质检系统对全国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的全面普查发现,10人以下的小作坊有35.3万家,为加强对这些小作坊的监管,我们以区域性专项整治和“百千万工程”为重点,加大了日常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截至到2007年6月底,与206739家小作坊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近日,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强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重点突出了三项基本的监管制度: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在商场、超市销售;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卫生。通过我们的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末期,使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50%,使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每年确定若干大类重点食品组织实施全国专项监督检查,年度滚动实施。在工作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食品、重点项目”,即加大对重点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28大类食品行业的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大对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安全卫生等指标的检查力度。通过开展全国专项检查工作,发现突出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力争到“十一五”末期,使食品生产企业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有问题的食品全面实行召回。
(四)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力度。
目前,我们已经在22个省(区、市)对小麦粉、方便面、糕点等15种食品中19种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进行了风险监测,共获得3921个有效监测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按照《“十一五”规划》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一是选择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监控对象,重点监控非食品原料使用情况和容易被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每年逐步扩大监控项目范围。二是加强食品风险监控的技术研究,使风险监控数据采集更广泛、更科学、更准确。三是要求有条件的地区,针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传统食品、特色食品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我们的监测工作,有效地保证食品安全。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两打”工作。
2006年年底,质检部门把“严厉打击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严厉打击黑窝点”专项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金额近2亿元,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180个,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7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起。今后,质检部门将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重点解决“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是以黑窝点为重点,加大食品打假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进厂监督,坚决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跟踪监控力度。四是加强对以农村为主要市场的、价格低廉的食品的执法检查。五是加强对地方局“两打”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案件由总局挂牌督办,对跨区域、涉及多部门的案件,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坚决一查到底。
同时,在“十一五”期间,质检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基本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认可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工作; 增加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投入,构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信息体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逐步提升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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