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男子以谈恋爱作掩护,多次窃取女方家钱款。近日,松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柳尚习有期徒刑8个月。
现年22岁的柳尚习家住农村,职业高中毕业后在一企业当工人,他经济收入不多但平时开销很大。
2005年4月,柳尚习认识了一位姑娘,长相一般,比他大两岁,家境较富裕。
柳尚习人帅对女友又关心,很快赢得姑娘的爱慕,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之后,柳尚习开始向姑娘的家人献殷勤,每次上门少不了带点烟酒和补品,以取得其家人的信任。
2005年6月到2006年2月,柳尚习三次来到女朋友家,假装玩“躲藏”等游戏,引开女友,窃得其奶奶藏在衣橱内的现金5400元;一月后见未察觉,柳尚习又以同样的方法窃得女友母亲放在抽屉中的一张银行卡,分两次从ATM机上领取了900元。连续丢钱引起女方家人的怀疑,于是报警。此后,柳尚习被抓。作者:记者祝玲 通讯员胡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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