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立法建行业准入制度 开锁匠须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时报讯 (记者夏令 通讯员 曾德明) 记者昨从省公安厅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开锁、修锁人员以后须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今年初举行的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邓婉球指出,全省城乡破锁盗窃等案件呈上升趋势。
邓婉球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开锁、修锁的从业规范时,应着重考虑从业人员的合法经营、职业道德操守、配合社区加强治安等。劳动部门应对全省从事开锁修锁的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建立锁具修理业的准入制度。由劳动部门对从事锁具修理的店铺和个人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及格后颁发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凭合格证书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经营执照,并到公安部门备案,包括录入个人的相片、指纹等信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锁业修理服务卡”,从业人员上门服务时应统一佩戴服务卡,规范服务行为。
省公安厅答复表示,已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劳动部门将把开锁修锁业列为国家新职业(工种),组织专家制定职业国家标准、编写培训考核大纲,为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立法调研,争取尽快制定《广东省开修锁业管理规定》,通过立法,从行业准入条件、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服务行为等方面加强和规范管理,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为有效预防和打击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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