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道口办公室被判赔56万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前天,火车撞飞面包车案的民事部分在铁路运输法院宣判。通州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被判为这起5死1伤的重大事故担责,赔偿56.9万余元并承担精神抚慰金。
前天下午两点,参加庭审的人陆续进入法庭。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事故中5名死者、1名伤者的家属及他们的代理律师,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市铁路局、市路政局、通州道口办3家单位的代理人,以及被判刑司机吕宝春的律师和面包车车主刘某,共计5被告,他们共同被要求赔偿166万元。
庭审中,原告席上不时传来李胜海妻子的哭声,因为在5名死者中,有她刚考上高中的儿子和几名亲属。
在今年4月的第一次开庭时,原告提出,铁路道口的管理部门同样应该为这起事故负责,为此,14名家属提出市铁路局、市路政局和通州道口办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个诉求,原告方给出了三个理由:事发时,铁道边上种着大片两米多高的玉米,这严重影响了过往车辆的瞭望视线;当时铁道轧道铃因年久失修并没有响起;最让原告不能接受的是,事发时,本应在道口负责看守的工作人员正在几十米远的桥下乘凉。
为了证明最后一个理由,请两名证人出席了前天的庭审。证人说,自己看到工作人员当时不在道口旁,事发后才赶了过来。
前天,原告方在166万元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6万余元。原因是去年相关司法解释中的死亡赔偿金相比2005年有了提高,因此被告应按新的司法解释赔偿。而被告方依然坚持辩称司机吕宝春负主要责任。
下午2点40分,法官在一一询问了原告每人增加的数额后,宣布休庭,稍后宣判。休庭期间,法庭外传来叫喊声,几名死者家属为了事故的责任问题与被告方争吵起来,其间甚至有人激动地坐在地上大喊大骂。为了安抚家属情绪,多名法官耐心劝导,直到下午4点半,才正常进行了宣判。
法院认为,60%的事故责任应由司机吕宝春承担,最终判决吕宝春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共计80.8万余元,通州道口办赔偿56.9万余元。另外,通州道口办还赔偿每人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而对于原告对市铁路局和市路政局的诉讼,法院没有支持。对此结果,原告方表示不满。
■案件回放
惨剧发生在2005年8月14日中午12点多,李胜海为了庆祝儿子考上高中,设宴款待亲友并包下3辆车运送,吕宝春是其中一辆车的司机。饭后,吕载着李胜海的儿子等6人返回,并一直行驶在最前面。经过通州区王辛庄道口铁轨中心时,吕的面包车忽然熄火。吕宝春刚下车,还没来得及将面包车推出铁道,火车瞬间将面包车撞飞,车上的6人5死1重伤,死者中还有一名不到3岁的孩子。此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宝春有期徒刑4年。同时,死者和伤者的家属提出了民事部分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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