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长江一级支流沱江沿岸的四川资中、内江等地采访时,当地干部群众对3年前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记忆犹新。
2004年初,川化集团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第二化肥厂两台设备发生故障,向沱江支流排放纯氨氮2000吨,导致沱江特大污染,造成下游简阳、资阳、资中、内江等地群众饮水困难,江中鱼类大量死亡,经济损失巨大。
3年过去了,川化集团从污染事故中吸取了哪些教训,采取了哪些措施?
川化集团始建于1956年,是以生产化肥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也是我国18个大型化工基地之一,有过骄人的历史。沱江污染事故后,他们痛定思痛,首先推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从管理层到各生产厂,直至基层的生产班组,逐级签订环境责任状,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坚决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2004年至2006年,川化在污染治理方面总共投入7000多万元。第一笔投入就用于建立污水排放水在线监测系统,并同时进行人工分析,自觉接受省、市、区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二化肥厂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容积达1200立方米的废水缓冲池,随后公司又陆续建成19个计4040立方米的废水回收池和事故应急池。
公司建立了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各生产厂也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2007年1月完成环境风险评价,集团上下更加认清了化工生产经营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建立全方位的规避风险机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目前,川化的废水、废气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主要污染物排放逐年递减。
在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川化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从生产工艺的全过程防治污染。第二化肥厂硝酸厂浓硝节水项目新建循环水系统,水循环利用率可达95.6%,吨酸节约新水130吨,按年产2万吨浓硝酸计算,每年可节约生产水260万吨;硫酸厂对生产排出的尾气进行回收,每年减少废气排放量4800吨;经过增产节能的技术改造,合成氨装置节能10%,增产20%,尿素装置节能20%,增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