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昨下发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通知———
本报讯 本市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里,如参加当年高考并录用的学生,将能享受到每人4000元的入学救助金。昨天,经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残联共同研究,《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昨天正式下发。
此项救助政策,即是列入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资助当年考上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入学”。目的是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
从本年度起对本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实施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救助标准为4000元/人。
记者了解到,救助金由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市民政局同时表示,对于享受此项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很困难的,可以通过入学新生户籍地政府的其他教育救助措施或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加以解决。对于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困难,市慈善协会等组织正在积极运作,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新生入学救助申请程序
本报讯 申请人于每年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等相关材料,由该机构负责日常受理及材料初审工作;然后区县民政部门依据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批;最后市民政局负责全市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待遇的核准工作,同时依据区县民政部门上报的高等教育助学资金申请,下拨救助资金,由原申请渠道负责发放给入学新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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