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同志们,今天会前学法的主题是"和谐拆迁",主要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结果此次原定30分钟的学法时间延长了15分钟。这是江西省赣州市政府领导会前当“学生”,全面推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的一个生动写照。
去年以来,赣州市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提出要用实际行动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于是,在市长蔡晓明的直接倡导下,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应运而生。2006年11月,该市市政府正式建立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该制度在学法时间与内容上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规定在政府常务会开始前,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法律30分钟左右,学法内容的安排要求做到“三结合”:一是要与国家形势和市政府的工作职责紧密结合,二是要与市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三是要与具体案例或信访事件紧密结合,尤其是要从反面案例得到警示。
“坚持"三结合"学法,实用、高效、有针对性,是一种非常适合处于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学习法律的好方式。”这是赣州市领导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的一致评价。赣州市全面推行政府常务会会前半小时学法制度以来,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大大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5月29日,由市委潘玉兰副书记、万明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原市商业储运公司群体进京上访事件工作会议上,两位市领导要求市司法局派两位律师列席会议,并请他们在会上针对上访事件提出意见,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有效地解开了他们长期上访的关键所在,使这一事件得以缓解。
会前学法制度实行以来,产生了一些后续效应。学法用法正逐渐成为该市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已蔚然成风,在5月13日的“全市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上得以充分的体现。该讲座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博士主讲,以“解读物权法”为主题,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直机关及公检法部门800多名公务员参加听讲,是近几年来人数最多、票最紧张的一次。正如参加讲座的一位县领导所言:“如果现在会前不学法,感觉就像缺了点什么。”
市政府实施会前学法制度的成功,促使该市决定将这项制度在全市各级政府中进行推广。3月15日,市法宣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建立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各乡镇级人民政府党政联席会议均要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并且要求各单位局务会也要建立会前学法制度。至此,该项制度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得以全面推行。
刘新生 刘华斌 陈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