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构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宪政的三个基本要素。
在观念形态上,三者统一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统一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实践形态上,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过程;在制度形态上,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宪法及其构建的宪政体制。通过社会主义宪政的制度化、宪法化安排,用根本大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形式,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肯定下来,有机统一起来。
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