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普通职工工资提高?
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指导各地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工资增长的同时,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偏慢,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如何促进企业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探索从四个方面推动。首先,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06年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9个省区市连续两年进行了调整,是调整范围最广、调整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有30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小时工资最低标准。其次,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企业拥有工资分配自主权,工资集体协商则是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决策权,解决工资增长缓慢的有效手段。政府主要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规范、引导、调节和监督。近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多次强调,要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专家还建议,职工本人也要积极参与工资协商,积极加入工会组织,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和代表自己的利益。第三,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发挥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作用。目前,全国除极个别省份外,已全部建立工资指导线制度。第四,指导各地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针对部分经营管理者收入增长较快,但其他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较慢的情况,应该对两者收入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关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这个问题。此外,考核经营业绩决定经营者收入时,应该把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作为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加强考核。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