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按照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农村工委、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自去年以来,在本市农村开展的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投资3400多万元,新建活动场所397个并投入使用,确保了每个村都有活动场所。
在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逐村深入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市委农村工委、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抓紧解决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和《天津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了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组织、协调和推动场所建设工作,先后12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召开现场推动会,推动工作的深入落实。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做好场所规划设计、落实配套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程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建立了场所建设月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先后4次组织力量深入到32个乡镇和115个村,进行现场实地督促检查,使全市场所建设做到了设计图纸、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验收、资产管理“六统一”。
按照市委的要求,各有关区县党委成立了组织推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部建立了专项账户,把建设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到了资金使用透明、财务账目清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统一组织招投标,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进行场所建设。建立健全了场所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组织管理,并选派技术人员到各村进行现场指导,对场所建设实行全过程服务、全过程监督,对建筑材料、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了随意减少建筑面积、降低建筑标准问题的发生,使场所建设真正成为“廉政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不少党员和群众激动地说,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我们学习有了场地、活动有了阵地、娱乐有了场所,衷心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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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场所建设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水平,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农村中深入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标活动,专门下发通知,对活动场所的规划设计、功能作用、配套设施和管理使用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并要求有农业的区县党委要把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标活动纳入“三级联创”活动中去,作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将从市管党费中下拨400万元,用于场所建设。有关区县要统筹安排解决好建设资金问题,确保在两年内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建设任务。(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