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8日讯 记者倪晓 中央政法委日前下发通知,号召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迅速开展向黄学军学习的活动。
通知指出,黄学军是新时期政法干警的模范代表,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政治坚定、一心为民、勤勉敬业和廉洁自律的思想风貌,是政法系统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的先进典型。
通知要求,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黄学军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自觉用科学、先进的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毫不放松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永远保持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力行执法为民之举,扩大执法为民效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耐心化解纠纷,以真情赢得信任,积极实践和谐理念,努力追求和谐效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要严格遵守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在法律与金钱、权力、人情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负重望,不辱使命,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新时代政法干警。
通知强调,中央政法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开展向黄学军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黄学军为榜样,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黄学军是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她在法院工作19年来,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曾获得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