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对挖沙有规定对沙坑回填无涉及
图为挖沙造成的大小沙坑分布在黄河河段 周文馨摄
本报记者 周文馨
7月18日,记者从甘肃兰州市地方海事局获悉,一再“难产”的兰州水上搜救中心建设方案选定,有关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预计今年下半年正式动工。
因资金缺乏,兰州水上搜救中心自2003年6月被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后,至今仍停留在纸面设计上。
“如果兰州水上搜救中心早点建成的话,7月9日的那起悲剧也许就避免了。”兰州市民姚先生遗憾地说。
今年7月9日下午4时许,兰州雁滩一牛肉面馆的6名员工在雁滩黄河大桥附近一沙坑游泳,两名员工溺水,一名16岁少年沉入坑底不幸遇难。
采访中,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浮出水面:这一河段沙坑每年都要吞噬二十余人。近七年来,已有百余人在这里丧失性命。
非专业搜救人员收费搜救 9日晚,记者接到线索赶赴事发现场时,营救还在继续。现场聚集了近千名群众,黄河大桥上站满了围观者。
“溺水的是甘肃和政县人,今年才16岁。”一名溺水者同伴哭诉。下午他们6人相约到这里的沙坑游泳,两人溺水,在好心市民的帮助下,一名获救,另一名却沉入坑底。
慌乱之中,有人急拨110求救,水上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联系来羊皮筏子进行营救。
该员工说,事发后,他们面馆的临时负责人也赶到现场,与筏子客协商救人,但筏子客要价太高,救援一再延误。“筏子客打捞一阵,就会上岸和警方及面馆临时负责人协商价格问题。”
当晚8时20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营救,溺水者被打捞出水面,已经身亡。
挖沙后遗留的沙坑,被河水浸漫成一个个暗藏的陷阱,一些不识水性又不知地形的人很容易在沙坑遇险。
“吃人沙坑”既无警示牌也无安全设施 7月18日,记者站在兰州雁滩黄河大桥上放眼望去,桥以东靠南300米范围的黄河河道内,大小沙坑首尾相接,形成一串葫芦状的“死水滩”。汛期的黄河波涛滚滚,岸边逗留着一些年轻人。
雁滩黄河大桥下聚集着数百名群众在纳凉饮茶,有4人正在沙坑中追逐嬉水。记者发现,不断有市民骑自行车到沙坑边,加入游泳者的行列。
距桥最近的一个大沙坑,坑边竖着两块牌子,一块上用大红字写着“垂钓池”,另一块写着“注意安全,讲究卫生”,落款均是“安检宣”。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措施。
“去年7月,就有一名22岁的男子在沙坑游泳时丢了命。”在市民刘先生看来,如果长期无人监管,悲剧还会继续上演。
记者走访发现,黄河兰州段百余里的河道内,处处千疮百孔,沙坑星罗棋布;河岸伤痕累累,过度开采造成的塌方随处可见。
沙坑回填期待政府迅速“出手” 造成“沙坑”遍布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如此之多的沙坑却没人监管?回填究竟由谁负责?
按国务院出台的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道挖沙需要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法律法规对在河道内挖沙者的门槛设置较高,但对挖沙留下的沙坑做何处理,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予以明确。”有律师分析说。
“对游泳爱好者,警方只能提醒和警告,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来强制阻止人游泳。”兰州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的民警也很无奈。
有市民指出,在险象环生的沙坑边,都应该竖立警示标志牌,这不仅是有关部门的职责,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在雁滩黄河大桥以东300米的串联沙坑,竟然只有一块"安检宣"的"注意安全,讲究卫生"的警示牌,令人费解;这样的提示语是被各个游泳场馆使用的,似乎在默认这些沙坑可以游泳,只要"注意安全,讲究卫生"即可。”
就黄河岸边沙坑的整治与回填,兰州市市政管理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回填沙坑需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仅凭某家执法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兰州市各县区政府都有相应的城建、土地、防汛等部门,但实际情况是执法无力,对沙坑的回填难以有效监管。
小沙坑安全隐患拷问政府监管能力。有关人士建议,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加大协调查办力度,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并要确定和规范若干采沙点,做好回填工作,防止事故陷入恶性循环怪圈。
本报兰州7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