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兰州开展“户外销售产品实践”培训活动时,除了要求员工推销产品外,每人还需要向行人最少乞讨5元钱。如果乞讨不到钱,他们就得走回公司,而且还不许吃饭。
用乞讨方式培训,大多有其“理论依据”,即培养员工适应陌生的环境、提高员工销售能力,还有人际关系及生存能力等。
尽管某些培训机构对此视之如宝,而笔者却觉得此种方法实在不高明。
从教育层面讲,“乞讨培训”伤害了受训者的人格、自尊,甚至人生观、商业观等。员工培训也得遵循教育规则,要尊重人格,遵守法律。在此基础上寻找合适的教育方法,否则就意味错误与失败。事实上,正如专家所说,很难找到通过这种培训方式成功的例子。
或许,适应环境,提高交际、生存等能力,需要一定的艰苦条件,但艰苦的条件绝非只有充当乞丐才能获得。比如,让员工拿着产品推销时,增加销售的难度以考查销售技巧,这比冒充乞丐更为得体,更能增加员工的实战能力。
当然,不排除这是一种炒作行为,旨在引起公众、媒体的注意,并借此扩大自身的知名度。但从目前的反应看,大多数人并不赞同这种方式,央视为此作过调查,有接近60%的人说,这种方式损害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有23%的人说,这是对路人爱心的一种欺骗。这么一看,此种炒作最终得到的只能是公众的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