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记者侯伟生)以“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好班子活动,日前在广东省汕头市全面铺开。
汕头市此次创建好班子活动的范围对象包括: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市、区(县)人大、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市高新区、保税区领导班子;市、区(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和区(县)直属企业领导班子;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班子。
为此,汕头市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的决定》及《考评办法》。届时,汕头市将通过民主测评、专项考评等形式来综合考评各创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