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个法院实现当事人“一站式”服务
本报杭州7月23日电记者袁定波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如今在浙江,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在审判环节已得到基本解决。
去年1月,浙江法院为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推出了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
为落实三项承诺,浙江法院系统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截至今年6月底,有71个法院已建成了符合标准的立案接待大厅,立案、接访、咨询、导诉、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调解等功能完整体现,当事人在立案接待大厅能得到“一站式”服务。
全省法院依法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简化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对已经接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直接给予司法救助。
为方便群众诉讼,全省法院全面实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探索实行口头起诉、上门立案、巡回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立案机制,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实行上门服务。全省法院调整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扩大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收案范围,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标的额下限标准从原来的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以上;对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11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无论标的额大小均由基层法院作一审。
“要让没有钱的老百姓进得来法院,要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打得赢官司。”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浙江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去年全省法院二审案开庭率达到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