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说:在这里官司输赢不在关系有理有据就行
本报记者 袁定波
打官司难,难到什么程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问卷调查显示,群众认为打官司很难和比较难分别占11%和37.5%。打官司最大的困难是什么?群众认为打官司牵扯的时间、精力太多的占59.4%,打官司要花的钱太多、打不起官司的占到了23.5%。
对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在去年浙江省人代会上庄严承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一年半过去了,三项承诺兑现了吗?连日来,记者通过在浙江的采访找到了答案。
免了185万元诉讼费渠涛能打起官司了 “诉讼费,185万元!”渠涛惊呆了。他起诉杭州市几家单位专利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达3亿元。按法律规定,渠涛必须支付相关诉讼费185万元,但他因为身体有残疾,过日子就靠低保。“这官司我是打不起了。”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吕文红告诉他,法院已经作出对其高达185万元的诉讼费予以全部免除的决定。渠涛高高兴兴走上法庭打赢了官司。
李宝荣9岁的女儿,在一次车祸中被一辆货车给撞了,当场死亡。悲痛欲绝的李宝荣在和肇事司机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后,迈进了绍兴县人民法院的大门。当他把起诉书递给立案庭庭长余江忠时,余法官告诉他,四千多块诉讼费可以等官司了结后再交。李宝荣没想到,在他最痛苦的时候余法官给了他莫大的安慰。
“为使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绍兴县法院开通了司法绿色通道。”绍兴县法院副院长濮建明告诉记者,对涉及农民工讨薪、下岗职工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发生在渠涛、李宝荣身上的事儿,只是浙江法院系统践行“三项承诺”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浙江省全省法院缓、减、免、停、退、救六项举措齐出台。缓:对因交通事故、追索赡养费等13类案件的当事人一律缓交诉讼费。减:对调解结案的、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的,诉讼费减半。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也适当减少诉讼费。免:对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5类对象一律免交诉讼费。停:执行费一律不预收,其他诉讼费和实际支出,一律停收。退:对于当事人多预交的诉讼费和已经预交但不应由其承担的诉讼费及时予以退还。救:建立司法救助机制。
去年底,浙江全省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663.68万元;全部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基金总金额达到4868万元,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已对122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01.86万元。
官司输赢不在关系 有理有据就行 江西人小李和他的同伴在余姚市泗门镇一个小家电厂打工,平时按件领工资,五一、十一放假,老板不给加班费。一怒之下,小李和其他几个工友把老板告到了法院。没过两天,小李就后悔了。老板是本地人,而他们几个都是外地人,在当地连个亲戚都没有,这官司还能赢吗?随着案子的审结,小李的担忧变成了喜悦。
由于小李手里攥着老板不给加班费的证据,孙法官就凭着这些证据为他们讨回了加班费。“这地方没关系,只要有理有证据就能打赢官司。”小李不无感慨。
余姚是个台风多发地。那几天,余姚市人民法院的余国英法官整宿都睡不着觉,她心里惦记着住在危楼里的居民,她怕那些危房塌下来。尽管有关危楼的案子早已经审结了,但余国英一直在琢磨怎么解决仍住在危房里居民的问题。当余国英了解到危楼还可以进行加固时,她立即和市政府、房产管理局联系加固危楼。
法官的素质提高了,案件的质量也就提高了。浙江省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专门机构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检查。宁波市人民法院实行案件质量“五查”机制,即主审法官自查、业务庭长核查、审判监督部门评查、纪检监察部门督查、政治处考查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各地法院公正审判、化解矛盾成效明显。
去年,浙江法院涉诉信访的总量下降了14.3%,其中,申诉和申请再审下降了17.4%,今年上半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82.57%,其中申诉、申请再审同比下降40.6%。
强化执行 让老赖无处藏身 “法院执法更加严格,敢动真格敢于碰硬。”去年7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布了第一批20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录,涉及4家企业、16名个人,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金额、详细住址、身份证号以及照片,并开通了举报电话,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报纸登出来当天,我就接了150多个电话。有一起做生意的朋友,还有亲戚打来电话,说我都成第一号人物了。两块手机电池都给打没电了,感觉压力很大。”被执行人魏强见报当天就前往法院还清了1.4万元欠款。11名原本被列入第二批公布名录的被执行人也主动来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
一提起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洪子明,李金刚就非常感动。1997年,下岗的他自己开了个装潢店,有个老板欠了他一万多元装潢费,江干区法院审理后当时就执行回来四千多元。后来企业倒闭了,老板也不见了踪影。李金刚知道自己的这些钱打了水漂儿。按照诉讼程序,洪子明完全可以终结该案的执行,但他并没有放弃,一直在给那位老板发传票,追查老板的下落。前不久,洪子明通过执行信息网络意外获知老板在银行有一笔存款。在法院强制执行下,李金刚拿回了全部款项。
为切实履行“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这项承诺,浙江省全省法院建立和健全了包括执行联动机制、基层执行协助机制、执行救助机制、打击暴力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机制、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全省法院共收案82773件,执结案件60422件,有效执结率达68.51%。
采访中,记者深切地感受到,在浙江法院系统,三项承诺所形成的制度、机制、举措都融入在法官的工作理念中。他们充分实践着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一心为民。由此,三项承诺走进了百姓的心坎。
“三项承诺是法官工作的风向标,更是对老百姓的许诺。”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这一诺值千金。
“三项承诺出来后,没有钱打不起官司的事是不会发生的。”三项承诺的直接受益人渠涛说。
“没有关系,只要有理有据也能打赢官司。”对此,小李有着切身经历。
“输了官司不给钱,现在越来越不可能了,想赖钱插翅都难逃啊!”上过报的老魏深有体会。
本报杭州7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