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有住房但没房产证,他们在8月1日后是否也要办理居住证?目前这群“郑州人”遭遇的尴尬,正在挑战郑州居住证制定的合理性。商报记者李书衡实习生宋晓珊
事因有房没户口“郑州人”遇尴尬 家住郑东新区龙祥苑小区的赵女士,近段时间被一件事情困扰着。
《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到今年的8月1日,凡在郑居留3日以上,没有郑州常住户口的都要办理居住证,否则可能会受到警方调查,甚至罚款。
加强对郑州流动人口的管理,让社会治安变得更好,是赵女士一直期待的事。但与那些流动人口相比,她家在去年7月就已经在郑州买过房子了,并且还有一辆夏利车,只是房产证正在办理,当然户口暂时也无法从老家迁到郑州。这样他们全家算不算“郑州人”?还用办理居住证吗?如果办理,自己和那些流动人口又有什么区别?
其实,有类似想法的远不止赵女士一个人。“不是说3元钱的办证费,关键是心理上接受不了!”在郑州一家旅行社工作的李明说,自己辛苦挣钱买房,就是想把自己变成一个纯粹的郑州人,使自己孩子也能享受到身为郑州人的优越感,但是,一张居住证,又把他变成了外乡人。
疑问居住证制定有缺陷? 郑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表明,现在郑州市区半年以上常住人口309万,其中,流动人口73万。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居住证的办理势在必行。
这就是说,对于有房无证,没有郑州户口的“郑州人”来说,还要办理居住证。郑州市公安局花园路派出所一位警官证实了这个说法。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信息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说,从他们在郑州房产网公布的信息表明,从去年2月份到今年6月份以来,住宅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数量约有近10万套住房。其中因为开发商没有及时上报或其他原因,导致一大部分商品房没有办理房产证,其中包括很多第一次购房者。
对于公安部门来说,没有房产证,按规定是不能为市民办理入户手续的。即使按每家两口人来算,这也是一个庞大的人群。
市民张孝刚认为,当初有关部门制定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时,应该将这类人群纳入考虑范围。而实际的情况是,有关部门并没有考虑到他们,而是把他们当成了居住在郑州的外地人,说明办理居住证的方案存在缺陷。
呼吁有房不急办居住证 昨日,记者致电郑州市公安局,一位姓王的警官表示,《办法》是郑州市第一部有关暂住人口登记的地方性法规,目的是加强郑州市的治安管理。他们会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凡是没有郑州常住户口,都应该办理居住证。
对此,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振杰说,房产证办理周期太长,是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那些已经购买房屋,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居民,本身已经为郑州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应该享有普通市民的待遇。不能把他们割裂出去,因此应该采取相关措施,比如不办居住证等,让他们感受到郑州的温暖。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