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最大的成效是建立问责制度
网友:是不是查出问题以后就跟审计没有关系了?审计查出的问题如何处理?谁应该对问题负责?
李金华:审出问题不处理,等于没有审计过。与西方的审计制度不同,中国的审计不仅要发现问题、披露问题,而且要做出审计决定、提出意见、要求整改。
因此,审计机关还要跟踪、搜集整改的情况和结果,承担着督促整改的责任。
应该说审计将来能够取得最大的成效,就是促进建立问责制度。目前有些问题尚难问责,比如这个单位财务出了问题、预算出了问题,到底问到哪一级?是问到他的主管财务人员?还是问到分管财务领导?或是问到主要领导?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人大和政府完善问责制度。
还有些问题是因为制度存有缺陷,造成法不责众。需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审计报告不存在避重就轻
网友:审计报告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是否有更加严重的问题未向人大报告?
李金华:审计报告不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但审计报告也不是讲了审计的所有问题,特别是审计公告。有两方面是不包括在内的,一是涉及到国家机密的一些问题;二是比较轻微的违规问题,我们采取书面告知的方法,整改了就可以了。
屡查屡犯确实存在,应该尽快修改《预算法》
网友:中央部门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屡查屡犯的现象?
李金华:屡查屡犯确实存在,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背后利益驱动的原因,还有制度方面的原因。首先,预算本身还缺乏科学、合理的定额和标准;有些预算还不够细化。这是制度本身的原因。此外,预算的公开度、透明度还不够大,缺乏广大群众的参与、管理和监督。《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违反预算制度的处罚性的规定也不够具体、严格。
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审计五十几个部委的预算执行情况,在网上公布审计结果后,不少人感到部委的问题非常严重。我个人认为,其中明知故犯的情况越来越少,大量问题还是因为现在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应进一步改革完善我们国家的预算管理制度,特别是应该尽快修改《预算法》。
防止“灯下黑”,请其他部门审计审计署
网友:谁来审计审计部门呢?
李金华:最近审计署研究决定准备商请某个部门对审计署进行审计,而且在地方也采取同样的办法。由另外一个部门对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这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审计机关自身不是没有问题,据了解有的审计机关也出现挤占、挪用的问题,现行办法是对审计局长进行离任审计。但内部审计往往不完全具有客观性,如果缺乏外部监督可能形成“灯下黑”。
未来的审计重在效益审计
网友:未来的审计工作是什么样子?您的继任者包括以后的审计人员还会不会像现在这么辛苦?
李金华:从这些年审计情况来看,中央部门问题越来越少,情况越来越好。今后的审计主要不是去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是开展效益审计。我们国家现在每年财政支出4万多个亿,今年可能要突破5万个亿,这5万个亿用得怎么样呢?需要评估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益。比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投资以后效益到底怎么样?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审计将来要重点评价这个。
现在西方的审计、美国的审计已经有90%的力量搞绩效审计,10%的力量搞传统的财务审计。我们现在绩效审计的力量大概不到一半,大部分还是放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这也要求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