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代表建议提高出租车起步价和租价 交委答复暂不宜调高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把出租车起租价从7元改为8元,每公里租价由现行的2.60元上调至2.80元”的建议,市交委日前在答复中强调,市物价部门认为目前2.60元的运价在全国范围内已处于较高水平,暂不宜继续调高。
据透露,广州市客管部门正会同市出租汽车协会,开展对年限在5年以上和5年以下是否实行两种价格标准的调研工作。
建议起租价改为8元
黄汉光等11位市人大代表介绍,广州市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提高出租车服务档次和水平。“但由此带来经营成本和费用的增加,使企业不胜负荷。”
代表建议应该把出租车计价表外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计入表内,起租价从7元改为8元,每公里租价由现行的2.60元上调至2.80元。
现行运价在国内较高
对此,市交委日前在答复中称,对比国内其他大、中城市,广州出租车每公里运价较高,而起步里程和起步价较低,这是造成广州出租车平均运距较短的重要原因,不利于出租车行业的合理定位和健康发展。“但由于出租车运价的调整涉及政府、企业、司机和乘客等诸多因素,如果调整时机不好或措施不当,反而会影响出租车营运收入和行业稳定。”
市交委在答复中明确表示,“对建议中提出的提高每公里租价的意见,市物价部门认为目前2.60元的运价在全国范围内已处于较高水平,暂不宜继续调高。”
拟调研两套价格标准
据透露,市客管部门正会同市出租汽车协会,开展对年限在5年以上和5年以下是否实行两种价格标准的调研工作。
市交委在答复中表示,为解决油价大幅度上涨对出租车营收的影响,广州除停止向出租车征收客运附加费外,还要求企业在向司机正常收取的承包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每车每月须返还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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