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揭黑幕“假证按揭”没有银行配合办不成
7月23日,本报报道的“秦岭山水”销售部销售人员劝业主办理离婚手续办按揭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房产行业从业近6年的施然(化名)昨日
透露了住房“假按揭”内幕,并称此举在业内很流行,“假按揭”被认为“三方得益”:购房者解购房资金之困,银行因放贷得利,开发商则及时收回投资,但亏损的是国库。
爆料:“假证按揭”需银行配合
施然表示,银行购房按揭贷款有着明确的规定,不但需要借款人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而且银行负责信贷的专员还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施然说,这些规定对于很多房产公司来说,就是走一个过程。
那在审核中出现假证怎么办呢?她表示,对于银行来说,客户是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的,银行不吃亏;对于房产公司来说,回笼了房产开发资金;对于客户来说,通过假证为自己省了几万元的利息。她同时承认,这一切的“顺利”进行,要“归功于”平时“多走动和交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把按揭贷款签订在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银行。
不同按揭利息相差上万元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郭庆春先生昨日算了一笔账,以50万元贷款10年期限为例,贷款基准利率为7.38%,利息总额为208458.40元,每月月供5903.82元;第一次借款人按揭按照规定可以享受8.5折的基准利率优惠,利息总额为174378.40元,每月月供为5619.82元;两者相差34080元。根据2003年央行的121号文件精神,同一借款人第二套以上按揭房不再享受基准利率8.5折的优惠。
同时按揭房的首付款比例也不尽相同,根据央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借款人购买第一套自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执行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开发商用假按揭套取开发资金
除了购房者通过假证来套取国家按揭优惠政策外,很多开发商也在按揭贷款上动起了脑筋。7月23日晚,一房产公司的营销总监杜飞(化名)透露,开发商的“假按揭”那才叫大家伙。
他说,按照规定,对于商品房销售,一般要求楼盘封顶才能办理按揭贷款。但住房预售制度使得办理按揭与办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为“假按揭”开启了方便之门。据他介绍,办“假按揭”在程序运作上也很简单:弄来一些身份证,给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报酬,由持有人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开发商得到银行贷款,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成本:垫支的首付款、办房产证之前的月供等。要把这些成本挣回来,惟一的希望就是炒高房价,在办证前有人接盘。如果销售不理想或者开发商将资金挪作他用,该楼盘的后果就不妙了。
对治理房产行业中这种“潜规则”,您有何建议和办法,请拨打热线029-88429087(今日14时至16时)。本报记者 景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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