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局:审计局统计错了
审计称深圳去年康复费只支出8000元,社保局称支出了近2000万元
本报讯(记者/薛亮)“去年共偿付工伤医疗费1.45亿元,工伤康复费用支出近2000万元,而不是报告中说的8000元。
”2006年深圳审计报告中称,工伤康复费支出只有0.8万元(见本报7月23日A05版报道),对此,昨日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负责人解释说,其原因在于“社保部门一直将医院发生的工伤康复费用纳入到工伤医疗费用支出的项目中,以致统计发生偏差。”
“实际上,凡约定医院提出工伤员工需进行康复治疗的,社保部门审核后会100%给予康复治疗,所发生费用均给予报销。”有关负责人强调,针对深圳工伤康复工作基础较薄弱的现状,今后将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并重的工伤保险体系,选择4-5家具备工伤康复条件的约定医院作为基本康复机构。
事件回放康复费一年仅支出8000元?
近日,深圳市审计局局长陈志刚在审计报告中指出,2006年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为7.64亿元,工伤康复费支出上限为1.02亿元,工伤认定数为6.21万宗,但工伤康复费实际支出只有0.8万元,远远低于按规定可以使用的限额。
陈志刚认为,由于深圳市目前缺乏工伤康复专门机构,工伤康复工作基础薄弱,才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康复费支出严重不足。审计结果还显示,2005年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为6.62亿元,工伤认定数为6.82万宗,但工伤康复费实际支出也只有2.23万元。
部门答疑工伤康复费算到治疗费里了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工伤处处长许锐城告诉记者,深圳工伤保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参保人数为70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完成工伤认定数同比下降了0.3%;征缴保费7.64亿元,认定工伤6.21万宗,共偿付工伤医疗费1.45亿元,工伤康复费用支出近2000万元。
“之所以工伤康复费支出比较低,因以前在统计时,往往把康复费算入到治疗费当中,没有独立核算。比如一些受了工伤的劳务工,在拿着工伤医疗费治好病后,转到省工伤康复中心做康复,这些费用以前都算在了治疗费里面。”许锐城解释说。
记者获悉,凡深圳约定医院提出工伤员工需进行康复治疗的,社保部门审核后,均100%给予康复治疗,所发生费用给予全部报销。而在工伤康复员工中,“很多人是在医院的治疗中进行同步康复,确实有需要的,会转到广东省康复中心进行治疗。”据统计,去年从深圳转到省康复中心的工伤员工有48人,支付的工伤康复费用为220多万元。
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工伤康复专科医院,省工伤康复中心主任唐丹表示,成立5年多来,中心共为4000多名工伤职工进行了康复治疗,其中从深圳转诊到中心进行康复治疗的人数“每年都有几十人,累计已超过了200多人。”
存在问题员工以为要花钱不敢去
虽然深圳在工伤预防上工作做得不错,但唐丹同时也认为,目前广东包括深圳的工伤康复工作,“仍是处在一个起步的阶段。”
首先,“全省的工伤康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由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广东能提供专业规范的工伤康复治疗机构数量非常少,在深圳,还没有专门的工伤康复机构;而在工伤康复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也极其匮乏,因此在工伤康复的基础上较为薄弱,导致供工伤职工康复的场所有限。
此外,参保企业及员工对工伤康复方面的认识也不到位。工伤康复无须个人付费,凡参加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并保留社会工伤保险关系的职工,医疗终结后被评定为因工伤致残或旧伤(病)复发,经鉴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时,均可作为康复对象接受康复治疗,其介入康复之日起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记者在随机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的员工只知道工伤后可以得到补偿,而对工伤康复几乎都表示“没听说过”,或认为“要花钱,不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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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人员在一次晚会上走秀,这个群体需要特别关爱。 朱丹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