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张立)国务院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和政府主席杨晶就自治区成立60周年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
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执行该法,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赋予民族地区的自主权和各项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该区各级人大共制定和批准449个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从198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坚持每年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引导各族人民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使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成为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