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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5日讯(记者杨珏)今天下午,省长于幼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山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奖励办法》《山西省节能奖励办法》《山西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还讨论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省节能减排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成好“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一个多月来,省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部署,研究制定了《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提交此次常务会议讨论。会议指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我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整治优化生态环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提高全民节约环保意识,以政府节能带动全社会节能深入开展。会议强调,要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测、统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措施,特别要建立落实具体明确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将节能减排各项任务细化、具体化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并明确相应的纪律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管理和严明的纪律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实现。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政府决定设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补偿专项资金,并制定各专项资金筹措、安排、使用、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确保其发挥出良好的资金效益,促进和保障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山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和调整后下发执行。
会议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关键因素。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实施民生普惠政策中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
省委常委、副省长梁滨,副省长靳善忠、牛仁亮、宋北杉、胡苏平等参加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韩儒英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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