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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专门在当地建川博物馆、安仁古街等景区设置了“旅游巡回法庭”。这一意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旅游秩序的举措,令人为之叫好!
据大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旅游巡回法庭”由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和几名法警组成,主要是现场处理旅游纠纷、宣传旅游法律法规、义务为旅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为此,他们在景区内公布了“旅游巡回法庭”立案热线电话。发生旅游纠纷后,游客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电话投诉,巡回法庭立即到纠纷现场立案、调解或作出判决。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案件,则主动联系旅游、工商、质监等部门或所在地政府解决(见2007年4月30日《华西都市报》)。
大邑县人民法院把“旅游巡回法庭”设在景区,快速及时地解决旅游纠纷,无疑是想游客之所想、急游客之所急、帮游客之所需。这种做法之所以值得称道,就在于它有诸多好处。首先,会使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游客出门在外图的是玩得高兴。一旦遇到宰客、意外事件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想讨个“说法”,因为人生地不熟,不仅投诉无门、费神费时,哪里还有心思旅游?在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及时受理这类案件,使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受到游客的欢迎是必然的。其次,可以有效规范旅游秩序。时下,在一些旅游景区,存在着强买强卖、价格虚高、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打击、处理,显然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此外,能够促进当地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强旅游软环境建设,核心是提升服务水平,其中包括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国内外游客,这对促进当地旅游业乃至经济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夏季也是旅游的旺季,司法机关如何为旅游保驾护航,是一个需要积极探索的课题。大邑县人民法院在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的举措,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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