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怀疑女友有新的男朋友,黑龙江一男子不远万里来到海南,将女友捅死在校园里。昨日下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春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死者父母127532元;被害人就读的海南某学院,有管理过错责任,判令其赔偿死者父母54656元。
李春晓和小红同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2004年网聊相识,李春晓当时已有妻室,并有一个孩子。为了与小红交往,李春晓离了婚,两人后来发展为恋人。2006年9月,20岁的小红来到海南某学院学习会计。不久,李春晓就听说小红在学校有了新的男朋友,不禁醋意大发。
12月,李春晓乘飞机来到海南,携带一把水果刀寻找小红。在某学院15-16栋门前,李春晓发现小红和同学一起走出门口准备上课时,将小红拉住,要求与小红单独谈话,遭到小红的拒绝。李春晓遂掏出水果刀朝小红的胸部等部位猛捅数刀,造成小红死亡。李春晓后来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小红的父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春晓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海南某学院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对此负有一定的管理过错责任,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