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下个月起严查“捂地”
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将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局:根据上半年房价上涨趋势,将增加商品住宅用地投放量
金报讯 (通讯员 冯国南 黄绍华 王德忠 记者 李静波) 继上周宁波市建委、国土、规划等部门发布将于8月份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宁波房地产市场容易出现违规违法操作的环节进行检查之后,在房地产用地开发上,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将有新动作。
严查之前企业先自查
根据国土部门安排,这次全面清查工作的重点是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情况。其中,现在开始至8月20日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在自查阶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国土部门要求开发商马上进行整改。
其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超出合同约定期限欠交、缓交土地出让金行为;是否按照批文或出让合同约定如期开工、竣工,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开工、竣工时间而拖延工期甚至囤积土地行为;是否存在改变土地用途、少批多占和移址建设等情况。
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用地供而未用问题,国土部门将促进未开发地块抓紧动工建设,使已出让的房地产用地及早转化成建筑产品。在这次清理中,若发现没有约定日期的,将订立补充合同重新约定。
清理中如果碰到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如已出让但未完成拆迁的房地产用地、因规划原因导致房地产用地未开发的,国土部门将采取行政、法律等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拆迁进度,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早确定规划调整方案。
而如果是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房地产用地未开发或部分土地未开发的,将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收取土地违约金,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超容积率补交出让金
记者了解到,国土部门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促使房地产企业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对复核验收发现超建筑容积率的,经规划部门同意,在合理误差范围内按竣工时的市场评估价(楼面地价)补交出让金,合理误差范围外按竣工时的市场评估价(楼面地价)加倍补交出让金。
与此同时,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上半年房价增幅趋势,在年初市区供应普通商品住宅320万平方米(市本级11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商品住宅用地投放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