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为照顾父亲签荒唐协议 企图摆脱赡养义务
金陵晚报报道 当徐明义把这份协议拿到记者面前时,他仍旧有些不放心。“万一两个哥哥反悔了,我不是白养父亲了,帮我看看这个协议作不作数。
原来3年前,徐志忠的老伴过世,他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住进了浦口敬老院。从今年起徐志忠感觉身体大不如前,他突然很想回家和儿孙们住一起。大儿子徐明福是第一个接到父亲电话的,挂电话后他脑袋里盘算着,父亲的房子都卖掉了,回来到底跟谁过。是兄弟三人家轮流住呢,还是租个房子大家经常去照顾他?在征求了两个弟弟的意见后,大家都表示找个靠近的房子租着,每个人轮流去照顾父亲,可老人坚决反对这个提议,他希望住在儿子家里。
见儿子们面露难色,老人从枕头下拿出一张15万元的存折,表示自己不会给他们增加负担。从敬老院回来后,兄弟三人就开了个家庭会议,决定由小儿子徐明义赡养父亲,拿走15万元,以后父亲的生老病死都与其它两个儿子无关,并写了份协议。
这个月初,老人被接到了徐明义家,徐明义就开始有些后悔和担忧,他害怕哥哥反悔更害怕父亲生大病。哥哥们对于弟弟“杞人忧天”的想法却付之一笑,徐明福跟记者说:“协议里白纸黑字写好了的,这叫利益与风险并存嘛!明喜家房子小住不下,想拿父亲的钱还拿不到呢。我又没什么时间,现在这么安排很合理啊,他拿钱他出力,我们肩膀上的担子也轻了。”
对于律师给出的答案,徐明义脸上露出了宽慰的表情。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王鹏律师告诉徐明义,赡养分为精神上和物质上两种,兄弟间经过协商只是把物质上的赡养义务转移给了徐明义,但在精神上两个哥哥仍旧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包括看望等。协议中“徐明福、徐明喜两人不再有赡养义务”这句话显然无效。此外,如果老人生大病,费用超过15万元,超出的部分兄弟三人都得承担。赡养不存在风险,一纸协议更不能使自己逃脱赡养老人的义务。(文中除律师外为化名)(记者 朱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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