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收费站稽查员 “故意”还是“过失”?
被告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5年,检察院提起抗诉
本报讯 昨天上午,广汕路燕岭收费站稽查员苏伟被车撞死一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广东省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员出庭支持抗诉,庭上针对周亚驹撞死苏伟是“故意”还是“过失”展开激烈辩论。
年票没贴到位引发血案
2005年8月12日,因所驾驶的面包车没有按照规定把年票贴在车窗指定位置,经过燕岭收费站时,稽查员苏伟要求周亚驹将车驶到一边,以检查其行驶证和年票,但周亚驹坚持停在原车道。周亚驹表示,由于自己在车道停留超过15分钟,苏伟要扣他的车。周亚驹不同意,坚持要走。苏伟走到车头拦截。周亚驹说,当时苏伟用头盔敲他的挡风玻璃,自己打右方向盘开车避让离开。苏伟在车旁被撞倒后,周亚驹驾车离开,被收费站其他工作人员追上抓获。
苏伟被撞几天后不治身亡,广州市检察院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对周亚驹提起公诉。
今年1月,周亚驹被广州市中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五年。广州市检察院认为中院“此罪判彼罪”,判决不合理,向省检察院提起抗诉。省检察院昨天出示的抗诉意见书表示,周亚驹撞死苏伟的行为符合(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
一审认定死者“不文明执法”
周亚驹昨天坚持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是因为苏伟不文明执法,强行要求周亚驹停车,才造成了惨案的发生,因为被害人本身有过错,对周亚驹酌情轻判。
省检察院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员表示,尚未有确凿证据证实苏伟有不文明执法的行为,苏伟当时把头盔拿下来,是为了拦住周亚驹的车,他的挡风玻璃破碎,是事后其他收费站工作人员拦截时打碎的,而不是苏伟用头盔打碎的。而周亚驹在车头有人的情况下仍然发动车辆,应明白行为的后果,有故意的成分。
周亚驹的代理律师表示,周亚驹的车辆没撞到苏伟,苏伟是避让时倒地弄伤头部的,法医鉴定报告也显示苏伟的死因是颅脑受到强烈撞击致死,身上没有显示有被车辆碾压的痕迹。
现场是否争吵也现分歧
对于事发当时周亚驹和苏伟有没有争吵,昨天双方也出现了分歧。周亚驹说自己没有和苏伟说话,检察员当庭出示的证言则显示,当时周亚驹冲苏伟大声喊:我没空和你玩!
因为一审法院认为是周亚驹自信凭自己的驾驶技术不会撞上苏伟,不顾苏伟站在车前向右打方向盘强行开车,昨天检察员特意问了周亚驹驾驶技术如何,周亚驹回答说,自己不是专业司机,驾驶技术一般。
检察员由此表示,周亚驹明知自己的驾驶技术一般,苏伟拦在他的车头前时,他还启动车辆,挂了二挡却没有同时踩刹车,显然是故意的,并放任结果的发生,应按照故意伤害定罪,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亚驹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周亚驹如果当时存心要撞苏伟,就不会向右打方向盘,而是一直朝前开,一审定罪量刑正确,二审应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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