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检察院全国首创"办案工作区"
职务犯罪侦查时间缩短1/3,"衡水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
本报讯(记者王立志、马路通讯员王汉辉)“犯罪嫌疑人已经交代赃物存放位置,你们立即在现场搜索。”听到指示,几千公里外的外围取证小组马上对现场展开搜查,同时多媒体固定证据小组则将讯问犯罪嫌疑人、外围取证、现场搜查等环节,利用科技设备进行全程录制。
7月6日,笔者在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网络侦查指挥中心,现场感受到这种高效率的办案过程。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环节多、取证多,如何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从2003年起,衡水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着手构建集规范、高效、科技、安全为一体的多功能办案工作区。工作区内设有现代化的侦查指挥中心,实现了数据、语音和视频的联网,办案人员可以在全国的各个角落接收指令。在查办职务犯罪侦查现场,侦查人员可以实时把办案现场情况通过车载无线传输系统传递到办案工作区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可即时对现场情况进行指导。工作区网络视频控制系统及无线前沿侦查系统,与11个基层院办案工作监控系统对接,市院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进行远程指挥,并可进行案情研讨、协查联络、证据展示、信息共享及侦查人才调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查办省外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特大受贿案时,办案工作区通过网络系统同时指挥3个办案组进行取证活动,证据随时通过网络汇总到指挥中心,指挥人员及时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采集方式,固定相关证据。根据案情的进展,通过网络实行批捕,把握了取证时机,公诉部门通过网络受理审查该案证据,提出补充侦查方向,在短时间完成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制作,最终使李友灿认罪伏法。此案荣膺“2006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之首。据介绍,通过办案工作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时间平均缩短1/3。
办案工作区的设置,也使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得到迅速提高。国家商务部机电司原助理巡视员贾小左、中电集团原工会主席李而新、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等贪污受贿大要案均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连续3年,衡水市检察院立案侦结率、立案公诉率、法院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此项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喻为“衡水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