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林涛任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本报讯 (记者 赵静 实习生 赵晓换 马晋丹) 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本次常委会闭会。
全体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建国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选崔林涛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决定,《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议、关于批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和有关人员任命等事项。
在进行完会议各项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崔林涛作了讲话。他说,本次会议通过和审查批准了五件法规,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议。对上述通过的法规和决议,会后,按照规定予以公布和印发。有关方面要认真做好法规、决议的宣传和实施工作,保证法规和决议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对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关于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崔林涛说,今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力度大,工业生产增速加快,效益提高,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投资势头强劲,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外经外贸出现新的发展局面,全省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我省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有些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如国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环境保护等,省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本次常委会对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事机构整理后转交“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并书面向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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