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太平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以“以案析理”活动为抓手,组织干警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对所办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执法活动中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符合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增强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我们既剖析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正面案例,也剖析反面案例;既总结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的经验,也总结其中的教训;既剖析理念的本质和内涵,也剖析践行理念应把握的行为要求。
全省各级检察院共召开“以案析理”交流会、现场会215个,分析典型案例436个。在“以案析理”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组织干警从“以案析理”中发现的问题入手,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原有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全省共建立修订规范执法的制度1782个。省院将原来的370个制度修订整合为103个,其中修订完善75个,新建28个,主要包括总类、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和检察行政管理四大类,于今年6月汇编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制度汇编》,确立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用制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靠制度管人、管物、办事的制度体系。